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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离婚的程序有哪些?

一、离婚程序的有哪几种?1、协议离婚:程序有订立离婚协议、申请离婚登记、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、亲自领取离婚证等;2、诉讼离婚:起诉、受理、审理、调解、裁判等。

一、离婚程序的有哪几种?

1、协议离婚:程序有订立离婚协议、申请离婚登记、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、亲自领取离婚证等;

2、诉讼离婚:起诉、受理、审理、调解、裁判等。

二、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?

1、有约定的,按约定进行分割;

2、属于个人财产的,归个人所有;

3、属于共同财产的,由双方协议处理。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三、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经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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