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时不知道对方银行存款这是非常被动的。
离婚时不知道对方银行存款的处理办法如下: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的话,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的情况下,注意收集对方的存折、银行卡信息。
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,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,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。如果夫妻未在一起居住,又无法通过上述手段查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的,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了解对方银行存款情况:
1、起诉后,申请法院调查。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有义务查询当事人的账户余额;
2、起诉后,向法院申请调查令,由律师持调查令到银行查询。在支持法院调查令的地区,律师可以持法院调查令的方式到银行查询对方当事人的存款情况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六十四条
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地、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。